首页
> 监督公告 > 监督公告
监督公告
洞卫学罚〔2021〕4号—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教学环境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政处罚发表时间:2021-10-11 分享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洞卫学罚〔2021〕4号

 

被处罚人: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

法人代表:叶XX  男,汉族,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垟池巷XX弄X号

经查,我局确认以下情况:

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教学环境不符合国家有关标

我局认为: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教学环境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行为,违反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1 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