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洞卫学罚〔2021〕4号
被处罚人: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
法人代表:叶XX 男,汉族,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垟池巷XX弄X号
经查,我局确认以下情况:
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教学环境不符合国家有关标。
我局认为: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教学环境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行为,违反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1 年10月1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洞卫学罚〔2021〕4号
被处罚人: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
法人代表:叶XX 男,汉族,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垟池巷XX弄X号
经查,我局确认以下情况:
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教学环境不符合国家有关标。
我局认为: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教学环境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行为,违反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1 年10月11日